2026年4月16日 点击人次: 1331
一、医院简介
墨玉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90年,2017年搬迁至新院区,2018年确立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教学为一体的专科医院,肩负着辖区内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康复及公共卫生管理等多重使命。医院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总占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42000㎡。编制床位180张,开放床位198张,有效缓解了群众“住院难”问题。医院配备乳腺钼靶、宫腔镜、腹腔镜、四维彩超等先进医疗设备880台,电子病历达三级标准,为精准诊疗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医院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日趋完善,按照妇幼保健院建设规范逐步扩展创新,设有四大部门,下辖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内科、中医科、儿童康复科、手术室等8个临床科室,5个医技辅助科室及14个行政后勤科室。2023年被确定为县级重点专科3个,分别是妇科、中医科和儿童康复科。2026年中医科顺利通过妇孺国医堂第一、二和三轮验收工作,并获得“样本妇孺国医堂”称号。从2021年全疆妇幼保健院第43名跃升至2024年第11名。2025年10月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审工作。
人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现有干部职工365人,核定编制61名,服务力量主要依托编外人员补充,近3年已有26名优秀编外专业技术骨干转为同工同酬人员。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特点,35岁及以下人员占比68.5%;专业结构上,预防医学、检验等专业均有分布,但妇幼保健专业人才缺口明显。医院积极借助“医疗人才援疆”力量,现有援疆专家7人,并邀请7位返聘离退休专家参与指导,激发队伍活力。党建工作扎实有力,现有党员59名,覆盖各科室,其中女党员43名(占72.88%);按标准配备2名专职党务人员,全面负责党组织建设与党员管理等工作。
三、获得荣誉及联盟:
绩效考核成绩亮眼,对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先后与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等多家优质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组建“儿童康复联盟医院”“新生儿专科联盟医院”等多个专科联盟,设立“首都名中医程红杰工作室”,2024年成功举办自治区妇幼健康工作现场观摩活动。
医院荣誉硕果累累,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地区级三八红旗集体”“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县级巾帼文明岗”“县级三八红旗集体”“县级先进集体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始终秉承“厚德、博爱、笃学、精业”的院训,坚守“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践行“主动热情、贴心呵护”的服务口号,以“人性化、细微化、科学化、规范化”为服务理念,遵循“文化兴院、质量强院、服务树院、人才固院”的建院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方针。发展定位立足墨玉、服务和田、辐射周边,愿景是以“53421”工作目标为统领,打造优质高效的大妇幼体系,建设南疆县级妇幼保健院样板,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与业务质量,稳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力争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全疆前列。
四、此次招聘20人;
(一)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录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续签3年合同,连续3年考核合格续签长期合同。
(二)本科试用期工资为5967元/月(包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单位缴纳五险 1181.37元;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临床专业资格证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基本工资额外增加500元;
同时经单位会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同工统筹事业编同级同档工资范畴,并加纳一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发工资的8%-12%),考核合格后发放绩效工资,具体金额根据所在科室当期收入确定。
(三)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住房公基金(同工同酬享受)。
(四)住宿:医院协助申请公租房,相关住房租金需自行承担。
(五)其他:同工同酬享受各类福利、各类培训进修、职称评定和职称聘任、参与干部竞岗、有考试纳编机会优先推荐
(六)高薪诚聘学科带头人:产科、妇科、儿科、麻醉科影像科(B超)。
1、招聘初级、中级职称、副高职称、正高职称的医务人员人数学科不限按照当地编制人员薪资标准招聘使用。初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享受十三级工资待遇(10399.77元,含五险一金),中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享受十级工资待遇(11782.97元,含五险一金),副高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享受七级工资待遇(13095.77元,含五险一金),正高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享受四级工资待遇(16816.57元,含五险一金),考核连续两年优秀职级等级晋升一个档次。
五、招聘条件
(一)热爱妇幼医疗保健工作,遵守守法、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娴熟的专业技术、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及表达能力,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且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相关岗位设置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持有职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四)具备所需岗位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医院公众号:
联 系 人:办公室 联系方式:0903-6564732
联 系 人:唐宜香 联系方式:15001548860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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